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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坐在對面的男同事問我:
「CD的馬鞍包和GUCCI的波士頓包,妳喜歡那個?」

「要送女友的?」「她平常走哪種風格?田麗型就配馬鞍包,楊承琳就送可愛包...」
我胡說亂謅取笑他。「送薪水袋給她自己去買最好啦!」

「她說她想要的是LV的HUDSON限量款,一個月薪水都不夠。」
「上個月修車修了一萬五,卡費都要繳不出來了..幸虧今年情人節有發年終,唉。」

好個火山孝子。
我擔心他淪為卡奴,開始苦口婆心。
「說真的,只要是你送的她都喜歡啦。」
「不然你下廚親手做情人節大餐吧。她一定感動到哭。」

「不行啦,她上次生日男同事都送她agnès b了,不送她好一點太寒酸。」

「不送她好一點會寒酸?」

我不禁想起我的那些好朋友們,為了送男友一條昂貴的領帶、一只昂貴的手錶、
一件昂貴的外套、一個昂貴的公事包,含淚咬牙債台高築。

原來你送我一個名牌包就表示你愛我,原來我送你一只名牌錶就預見我們未來美好,
原來男孩只要遞上鑽戒就充分展現永誌不渝的誠心,原來女孩只要嫁進連家就一輩子不愁吃不愁穿。

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不再手寫卡片給情人?
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不再討論明星的演技只在乎她拿哪款包?

因為我穿復古洋裝內搭煙管褲所以我有style?
因為我愛吃魚子醬嫌魯肉飯油膩所以我懂美食?
因為我模仿Paris姊妹畫上淚珠眼線液連趕三場Party所以我很時尚?
因為我喝最貴的紅酒用最貴的家具看最貴的表演用最貴的音響所以我有品味?


這是一個人人吃50元便當存存存。
好不容易存到一筆錢就去買LV的時代。

這是一個買了機車包就會像侯佩岑一樣有氣質,
晚餐與趙建銘坐一桌吃三井就可以打電話給總統夫人,
去峇里島玩十天就可以出本書叫「愛上頂級Villa」的速成時代。


難怪朋友要去上海問我要不要便宜的A貨。
難怪朋友購買某牌西裝後遲遲不肯剪下吊牌(並掛著吊牌上班)。
難怪朋友日擲千金做脈衝光卻捨不得買CD問我能不能燒一張給她。

風格 = $ = 時尚 = $ = 品味 = $$$
台灣人喜歡羨慕人更喜歡砸錢好被人羨慕。


也罷。
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趨之若鶩。




但我絕對不會做一個省吃儉用存存存,巴望存夠錢去買一個LV的笨蛋;
更不會做一個週末加班賺賺賺,把整包薪水都拿去送補習班老師的父母。

我對天發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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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ing07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