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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LV真心醜的同學,我給你們正確答案~LV的起源是:做給皇室貴族用的旅行箱旅行包(請先想像那年代的國王皇后可不像大嘴巴愛穿PUMA,那年代是穿超誇張的蓬裙,旅行時基本上就是要用泡澡用的那種大圓木桶裝衣服,請僕人或馬載?!!)所以可想而知當路易·威登發明了比較輕便材質的木箱時(其實也不輕便,請參考下圖),那些公主病超重、旅行想要帶十件衣服換的公主們有多開心~!(現代Rimowa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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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顏色必須耐髒,材質必須防水耐刮耐磨,揹帶把手等配件必須超耐用.....而為什麼路易威登做得最好?

因為路易·威登小時候很窮,14歲就一個人走路去巴黎,走了400多公里(請試圖想像我連42公里都已經走不到.....)。

他當時的夢想就是(跟我一樣)賺大錢過好日子,所以再苦再累也不怕....

後來呢,其實古時候的人也沒有比較有道德,大家看到路先生開始賺大錢,紛紛也開始模仿類似的材質和形狀(路先生真的很慘,他的命運從古至今就是被模仿)....他一氣之下,就把自己的名字印在產品上(這就是LVLVLVLVLVLVLVLVLV個不停的由來),當然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正所謂「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對面的李先生為了錢可以姓路不姓李,大家竟然都開始印 LVLVLVLV...LV!傳承家業的兒子氣炸了(龜孫子也太多),就發明了當時技術比較難模仿的斜纹棋盤格.....所以包包就變成有點醜的「格格」格不停(請原諒這對暴怒的父子,人在暴怒的時候真的不會有美感,而且請別對本來就不是設計師,專業是紮實耐用的工匠要求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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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LV象徵的是旅行哲學,當然是不會有太吸引盜匪的華麗設計,也不需要像晚宴包BlingBling....泥土色就是最棒的顏色!21317686_1472193166196648_493928302683349998_n.jpg

至於為什麼 LV跟大量藝術家合作,這是我的見解,因為他必須維持真心醜的初衷(在歐洲穿高跟鞋旅行不是飛遜是愚蠢),但又要感覺很飛遜,乾脆把藝術印在包包上,(雖然到最後還是真心醜),但是感謝LV,我們不用去日本看村上隆,也不用去法國看曼谷(尬的我累了是梵谷), 101裡就有蒙娜麗莎的微笑~而且模仿的人越多,這個世界就越藝術,

✌️整座城市都是你的奧賽美術館!這不是太棒了嗎!

 

下圖是LV近期與藝術家JeffKoons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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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答案只有旅行兩個字其他是我估狗並在認真練習經營奢侈品牌說故事的能力請問老師這樣我可以去LV工作了嗎

(時尚界的史丹佛學生周妮可不負責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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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ing07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