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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跑步。             
喜歡跑步的地點不能是在大馬路不能是在陽明山不能是在健身房一定要是400公尺的大操場。

我通常跑得很慢很慢,跑步的目的與其說是減肥不如說是完全放空代謝掉大腦中多餘的廢物。尤其心裡煩的時候,只要繞幾圈寬闊的大操場,「也不過是這樣嘛」「那又如何?」就在不知不覺間輕鬆看開。

以前我住濟南路的時候會在週日早上坐公車到台大跑操場。

那時候的工作先後是公關公司和傳播公司→在做電視節目可不是陪酒的那種傳播公司 。 週一到週五平均加班到十二點,週末不是做活動就是上現場,能在週日早上有空檔去跑步是很奢侈的活動。

男友和久久見一次的大學同學打籃球、我則去跑操場。中午過後大家筋疲力盡餓到發瘋再一起去台一吃冰、去鳳城吃燒臘、狼吞虎嚥泰國菜、夏天的開始和尾聲續攤去沙珠灣衝浪,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

那時候的我隨隨便便都可以跑十五圈,連田徑隊的教練都來跟我搭訕。(可惜我畢業太久不能代表母校出國比賽)

有時候會有男生問我「為什麼可以跑那麼久?」很奇怪可以連續打五小時籃球的人跑個五圈卻喊累。我想其實是他們沒耐性吧。一個人跑步是世界上最無聊的運動。那也是為什麼I POD會與NIKE合作,發明出可以裝在球鞋上計算里程數的慢跑鞋。一邊跑步一邊唱歌幾公里很快就過去了。




幾年前我沒有I POD,也忘了為什麼當時沒有聽MP3的習慣。因為跑著跑著總是想到公事(壓力真大),為了逼自己放鬆心情,我開始用英文從1數到500,後來就不知不覺數到1000。當你用英文數到1000的時候,大概也已經跑到15圈了。(每次都跑不久的同學可以試試看,若是嫌英文太難用台語也行)

不過我有一次不小心走火入魔數到快2000,等恢復意識的時候大腿幾乎廢掉(類似反射動作無意識在跑著),停下來時腿和身體就像分開的感覺,回家後有兩三天都覺得腿不是自己的腿。


後來我跑步的時候就會聽MP3了。

我對跑步的音樂很挑。

曾經試過嘻哈舞曲、RAP、電音、周杰倫、爵士樂、做瑜珈用的冥想音樂。


不過沒辦法。我到現在每次跑步一定都只聽陳綺貞。

從嫉妒/會不會/微涼的你/孩子/漫漫長夜/還是會寂寞/下午三點/慢歌/告訴我/我的驕傲無可救藥/其實我很羨慕你/整個世界的黑暗/我喜歡木村拓哉/九份的咖啡店/太聰明/吉他手/小步舞曲/躺在你的衣櫃/黑眼圈/小塵埃/雨天的尾巴/旅行的意義/華麗的冒險/ after 17/花的姿態/ 80%完美的日子/靜靜的生活,我幾乎每一首歌的歌詞都會背了。


還是沒辦法,我喜歡在跑步的時候聽陳綺貞。
我喜歡在跑步的時候想像歌詞裡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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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室裡 有好多裸女 鬆弛的腹部 發皺的乳房
我是更衣間裡的女王 閃閃發亮 閃閃發亮 閃閃發亮

你知道嗎 我其實很羨慕你 喔 是嗎


一面想像歌詞的畫面

順便欣賞  前方香汗淋漓的美女,
讚嘆  土風舞媽媽們的整齊口令,
偷看  正在拉筋的田勁隊陽光男。

現在我家旁邊的大操場                 

還有穿吊嘎、金頭皮帶西裝褲赤腳跑(剛下班來不及換球鞋)的大叔。
有戴眼鏡的銀髮婆婆,揮舞柺杖帶動唱強迫孫子做扭腰體操。(孫子真的很胖)
有濃妝豔抹的同學,晚上要去夜店PARTY現在先來大操場熱身。(穿上霹靂裝跳舞卻閃到腰那可不妙)
昨天還看到平頭大哥邊跑邊數念珠(推測有跟IPOD差不多的作用。或者他早上沒收到貨款心情每送。)


而我最喜歡的操場,是黃昏的時候。
忙碌的一天、煩惱的一天,都即將結束。大家努力運動準備回家吃晚餐。

太陽快下山的時候也最容易看到手牽手的情侶。

他們邊散步邊甩手,偶爾拿起脖子上的毛巾給對方擦汗,有些還會從平平的口袋變出水壺。嘰嘰喳喳、嘰嘰喳喳,他們一定是在囉唆著:阿霞(ㄏㄚˊ)昨天的紅燒肉乾溝無?等勒去買豆乾放進去滷,我明天要帶便當。頭耶晚上吃麵好某?孩子都說要加班不回來吃,我就不煮菜囉?


夕陽把情侶的影子疊在一起,黃昏的操場是最幸福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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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ing07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